美漫:开局化身华夏队长燕双鹰
美漫:开局化身华夏队长燕双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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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章 奇葩抽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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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名:
美漫:开局化身华夏队长燕双鹰
作者:
抠脚坤坤
本章字数:
4400
更新时间:
2025-03-17

难道就因为我陪爷爷看抗日神剧,所以就给了我一个这样的系统?

淦,早知道我特么就看西游记了!

沈华严重怀疑,这金手指其实不是给他的,而是给他爷爷的。

老爷子是抗战老兵,小鬼子杀得够够的,这辈子最大的遗憾,就是没有机会在北边宰几个洋鬼子。

按理说,像老爷子这样的人,是不喜欢看那些歪曲现实的神剧,但他就好这一口,无他,神剧虽神,但里面小鬼子的死样,那真是五花八门,超乎想象,让人看着心情舒畅。

所以这神剧抽奖系统,明显是给老爷子备的,等他寿终正寝之后,再让其穿越到阿美莉卡,享受一下宰洋鬼子的

只是不知道怎么回事,落到沈华这个孙子身上了。

“诶……也不知道爷爷找不到我得有多着急。”

沈华长叹一声。

好在家里还有个弟弟,能替自己给父母尽孝,不然说什么也要试试老歪脖子树这一反穿方案。

“我说系统啊,你好歹给个大礼包吧,不然我就一个朝九晚五的打工人,现在穿越到阿美莉卡成黑户,在哥谭别说获取罪恶值了,能活下来都得打个问号啊。”

沈华碎碎念叨着,“你也不想刚把人送来,没几天就挂了吧?最好能给个好一点的新手大礼包,保证我的生存能力啊。”

系统:……

系统不语,只是默默送出一张人物卡。

姓名:燕双鹰

体质:常人极限

技能:格斗精通,枪械精通,载具精通,英语精通……

出处:燕双鹰系列。

注:持有该人物卡,将其装备在卡槽上,继承其一切数值技能,也可化身该人物。

“卧槽,燕双鹰?这应该不算神剧人物吧?”

沈华感到非常诧异。

燕双鹰系列可真不算神剧,虽然他战力超群,被大家称之为华夏队长,但他的敌人也不是什么弱鸡,最关键的是,人家对付的是土匪恶霸和内部敌人,涉及抗日的剧情并不多。

“难道是因为那天我实在受不了和老爷子一起看神剧,中途改看燕双鹰的原因?”

沈华挠了挠头,没有细究。

有的用就不错了,这可是燕双鹰啊,还要啥自行车?

于是乎,沈华化身燕双鹰,游荡在哥谭,一边测试这个连新手指南都没有,需要主人自己动的系统,一边寻找目标。

首先,这个系统十分简洁明了。

就一个滚筒抽奖界面,右上角显示当前拥有的罪恶值,下面是系统弹窗,然后左上角是一个可装备人物卡的卡槽,下面则是一个装卡的卡包。

“诶,系统,我要是自己作恶的话,能不能用自身罪恶值来抽奖?”

沈华发现了华点,不禁问道。

然后……

【应宿主提醒,该BUG己修复,附赠一份补偿礼包!】

沈华:???

不是哥们儿,你特么现补啊?

算了,有补偿礼包就行。

“不是,你就给一套衣服,一个墨镜啊?”

沈华无语了。

这特么是跟某游戏学的吧?

好的不学,尽学坏的啊?

算了,还是老老实实寻找目标吧。

然后,沈华就遇到了芭芭拉被三个尼哥生拉硬拽的场面。

他本以为自己会抵触杀人,没想到化身燕双鹰后,一切都是那么水到渠成,哪怕变回来,也一点不适感都没有。

“啧,看来我适应力还蛮强的嘛。”

沈华感慨一声,随后摩拳擦掌道:“接下来就是紧张刺激的抽奖环节了!系统,开抽!刚到手的六百点,全抽掉!”

叮叮叮……

抽奖滚筒连响六声,闪过六个物品画面。

【获得发胶、发蜡、雪茄、裤裆雷、竹筒迫击炮、大黄鱼】

发胶一瓶:使用此发胶,哪怕是上天入地下海,穿越枪林弹雨,依旧可保持一天发型不乱,正所谓头可断,血可流,发型不能乱!出自神剧:雷霆战将。

发蜡一瓶:使用此发蜡,哪怕是……依旧可保持头发一天光亮油新,真的很油,duang,duang,duang!出自神剧:雷霆战将。

雪茄一盒:内有二十根雪茄,正宗古巴少女大腿卷成,吸了以后提神醒脑,斗志昂扬!出自神剧:雷霆战将。

裤裆雷一条:裤裆内藏一颗仿M24型木柄手榴弹,让你超越伊巴卡的长度!出自神剧:一起打鬼子。

竹筒迫击炮:顾名思义,竹筒做的迫击炮,内含一个基数泥头炮弹(25发),当炮弹发射完时,该迫击炮报废,不要小看这个家伙,它的威力等同小鬼子九七式81毫米迫击炮!出自神剧:雪豹坚强岁月

大黄鱼一条:发财啦发财啦,十两重的金条!

“发胶、发蜡、雪茄、裤裆雷……”

沈华看着这一张张卡片,脸上满是黑线。

这特么都是些什么玩意儿啊?

前三张卡全都出自雷霆战将,这是跟这部神剧杠上了不成?

还有那竹筒迫击炮,系统你认真的?这玩意儿发射的时候不会炸膛把自己崩死吗?哦不对,特么泥头弹,能不能发射都得打个问号啊。

就这,还能媲美小鬼子的九七式81毫米迫击炮?这物理学是不存在了吗?

看来看去,也就大黄鱼比较靠谱,没有标出处,估计是神剧里这一东西太常见了吧。

“算了算了,想办法找个黑市把大黄鱼卖了,正好没钱,顺便解决一下黑户问题。”

沈华长叹一声。

他杀的那几个尼哥都是穷鬼,估计把钱都花在溜冰上了,就缴获一把格洛克17和匕首。

至于人生地不熟该怎么找黑市。

拜托,这里可是哥谭啊!

你往越穷越乱的地方走,自然会有人带路的,尤其是沈华这样的黄皮肤,在那些犯罪分子眼里就是一头待宰的大肥羊。

“带我去黑市!”

沈华将格洛克顶在一名叫约翰的尼哥脑门上。

“嘿,嘿,哥们儿,冷静点,不就是黑市么,那地方我熟,我这就带你去,不要冲动,小心枪走火!”

约翰尖尖的脑门儿上满是冷汗,内心暗叫运气不好,踢上铁板。

该死的,谁能想到这个长相清秀,看起来就好欺负的亚裔,从口袋里掏出的不是钱,而是一把手枪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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